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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福州大学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电子技术(专科)招生简章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3 13:02:51 | 【字体:
为了更好地适应福建省重点发展的支柱产业---电子信息工业发展的需要,向电子等行业输送应用型电子技术高层人才,福州大学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2007年春/秋季继续招收电子技术(专科)自学考试助学班学生(我院承担该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福建省主考任务)。
    一、 专业介绍:
    电子技术专业(专科)要求学生通过学习,能够系统地掌握电子技术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对电子设备进行维护、应用和管理能力,以及无线电通信技术能力等。
    二、开考形式:开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小自考)
    三、考试时间: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
    四、 招生对象、条件、学制:
    1、 取得高中学历毕业生,或专业对口的中专学历毕业生,学制两年(全日制)。
    2、 上述毕业生,电子技术(专科)和电子工程(独立本科段)连读,学制四年半(全日制)。
    五、 招生人数:
    1、 二年学制:150人。
    2、 四年半学制(专、本连读):80人。
    六、 收费标准:
    1、培养费:2640元/年。
    2、住宿费、书杂费、考试费、实验考核费、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费自理。
    七、 学历待遇:
    专科生取得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发给福州大学和福建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署印的专科毕业证书,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其学历,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
    专、本连读生取得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发给福州大学和福建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署印的本科毕业证书,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其学历,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符合学位授予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由福州大学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八、 报名须知:
    1、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07年9月10日止。
    2、 报名地点:福州大学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办公室
    3、 须交材料:
    (1)毕业证书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2)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成绩证明报名
    (3)身份证复印件 
   
    热忱欢迎考生报名参加我院主考的自考助学班学习,成为一名福州大学学生。
文章录入:猎鹰    责任编辑:猎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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