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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收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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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30 0:16:53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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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对象
(1) 计划内各专业考生按国家规定参加各地高考,统一录取,分数线达本省高职高专录取线且填报本院志愿的应届高中或职业中专毕业生;
(2) 应届和往届高中及中专、中技、职高毕业生,条件是思想进步、身心健康、遵纪守法,适应全寄宿、全日制、从严治校要求的方可录取;
(3) 高考成绩优秀生、学生干部、特长生及受过特殊奖励的学生可优先录取;
(4) 福建省初中毕业生可报读5年制大专班,前两年读大学预科班;后三年读大学专科,如读本科学制增加一年;
(5) 报名时应至少报两个专业,以便录取时参考。被录取的学生凭通知书可购买半价火车票,在规定的时 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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