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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保障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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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5 10:55:17 | 【字体:小 大】 |
就业保障协议
甲方: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入学新生 甲方为了激励入学新生努力学习,积极上进,立志成才,确保按时毕业并顺利走向社会 适时 就业,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严格实施教学计划和教育管理。 2.甲方依照优生优先推荐就业的原则,对品学兼优的毕业生优先推荐就业;对学业成绩全部合格、身体健康、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的毕业生全部推荐就业。 3.符合推荐就业条件的毕业生,在毕业后三个月内,甲方负责推荐就业到岗。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时向学院缴清各种规定的费用。 2.乙方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 校规校纪;必须认真完成所学专业的各门课程。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不予推荐就业。 (1)受校纪处分未撤消者; (2)思想品德鉴定为“差”者; (3)未能获得毕业证书者。 4.乙方应面对就业现实、实事求是、积极配合,乙方到工作单位报到,即视为甲方已履行就业推荐的责任。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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