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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严格禁止名目繁多的高校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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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5 10:58:56 | 【字体:小 大】 |
| “赞助费”“补考费”“重修费”“专升本费”……这些名目繁多的高校收费在福建被严格禁止。省教育厅表示,高校要严格按照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不得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省教育厅同时叫停的收费项目还有“转专业费”“扩招费”“定向费”“跨地区建设费”“假期住宿费”“高考录取通知书邮寄费”“本科生录取费”“学位申请费”“答辩费”“论文印制费”“旁听费”“注册费”“点招费”“建校费”以及押金、保证金和各类证、卡工本费等。
省教育厅表示,实行学分制收费的高校可以对补考后仍不合格、按规定需重新安排学习的,按本专业学分标准和重新学习的课程学分收取学费,但严禁只收费、不教学。学校不得以改按学分制为名,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及出台除学费外的其他收费项目。
另外,学校的各类证、卡首次发给学生不得收取费用,对学生因个人原因损坏或遗失的,学校可按成本对补发证、卡进行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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